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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财政局会计股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于:合山市财政局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6/6/9
一、合山市直属及中央、自治区驻合山单位及合山市社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许可事项
1、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3)《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2、实施许可主体:合山市财政局
3、申请人:合山市境内的单位及社会人员
4、申请的主要条件:
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或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自考试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和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
5、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申办人向合山市财政局会计股提出申请,并提出有关书面材料。相关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即可办理。
(2)审查和决定。经审查后,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否则,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3)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期限:法定期限20日。
7、收费
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字[2001]232号文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每本证收费30元。
8、监督检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代理记帐机构审批
1、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财政部关于《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
2、实施许可主体:合山市财政局
3、申请人:市级拟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
4、申请的主要条件:
(1)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向合山市财政局会计股提供有关书面材料。相关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即予受理。
(2)审查和决定。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否则,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3)颁发代理记帐许可证书。
6、期限:法定期限20日
7、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3、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份,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每年的《报名简章》,《报名简章》于报名 前在《广西日报》刊登。
(三)考试科目级别、考试科目和合格标准
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级别资格。
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级别资格。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各科合格标准全国统一为60分。考生成绩可通过16886909信息台查询。
(四)考试时间一般定于每年5月底进行。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会计工作。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考会计从业资格。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报考会计从业资格。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份,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每年的《报名简章》,《报名简章》于报名前在《广西日报》刊登。
(三)考试科目和合格标准
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前三科实行集中考试,最后一科实行分散考试。报名参考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前三门考试科目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成绩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通过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的人员,由财政部门发给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
(四)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财经法规三个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底,初级会计电算化可自愿选择应考时间。
(五)考试命题和成绩公布
我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命题阅卷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负责,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财政厅公布。考生成绩可通过16886906信息台进行查询。

五、收费标准(含依据)


号 部门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合山市财政局(代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全部上缴来宾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桂价费字[2001]232号 30元/本
2 合山市财政局(代收)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全部上缴来宾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桂价费字[2000]98号 报名费10元/人
考试费35元/科
3 合山市财政局(代收)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全部上缴来宾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桂价费字[2000]98号 报名费10元/人
考试费35元/科
考务费6元/科


六、服务承诺
我们向全社会和广大会计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行政。保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
2、高效便民,服务热情。保证按照法定时限完成各项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热情接待来我局办事的人员。
3、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做到办事公正、透明。
4、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以权谋私、索拿卡要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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